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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密云分校2024年招生章程

发布:2024-05-13 14:51 来源: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浏览:6860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主页】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章程制定政策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北京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密云分校;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学校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专科。

第四条 学校校址:北京市密云区西大桥路7号。

第五条 招生依据: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领导小组: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第七条 实施机构: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是我校招生的实施机构,负责处理我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监督机构:学校纪委监察组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按照北京市教委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发展定位、往年计划分配及完成情况编制并报送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北京市教委公布为准。

第十条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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