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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工作 实施方案

发布:2021-09-06 22:21 来源:盘锦职业技术学院 浏览:4370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主页】

一、组织领导机构
  1. 成立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兼考试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 长:王正东 王首中
  副组长:学院党委班子成员、副院级领导
  组 员:下属各学院、部、中心、处室党政一把手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兼考试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职责:全面负责学院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研究解决命题、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及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2.学院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如下工作组:
  (1)招生录取组(责任部门:招生与就业处)
  主要职责:编制招生计划和其它相关规章制度;拟订招生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协调各组工作计划的落实;按照录取规则开展录取工作;各种信息、数据的汇总和传递;寄发录取通知书等。
  (2)命题考务组(责任部门:教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单独招生考试试题的命题、审核和保管;编排和落实考场;安排和培训监考教师;组织文化水平考试、专业综合课考试、批卷及登录成绩。
  (3)安全保卫组(责任部门:安全保卫处)
  主要职责:负责试卷转递、保管的安全;维护报名、考试期间校园秩序;负责考生在学院期间的安全。
  (4)财务组(责任部门:财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单独招生考试财务制度及报名考试费用的标准及收取工作。
  (5)宣传网络组(责任部门:党委工作部、信息网络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考生报名期间的网络宣传和报名系统的调试和维护。
  (6)纪检监察组(责任部门:纪委监查审计处)
  主要职责:负责考试、录取等重要环节、重要事项的监督监察工作。
  (7)后勤保障组(责任部门:后勤处)
  主要职责:负责单独招生期间学院供电、通讯、校园环境卫生、饮食服务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准备充足疫情防控物资。单招考试提前一天对校内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消毒。
  (8)医疗防疫保障组(责任部门:医疗护理学院、卫生所)
  在单招考试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制定具体疫情防控工作预案,细化异常情况处理流程,开展实地演练,设置专用隔离考场和备用考场,准备有经验的医护人员,处理考试当天的突发疫情。对考务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和考试安全培训。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考试疫情防控工作预案》详见附件3。
  二、招生对象及体检要求
  招生对象:符合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及中职对口升学报名资格的考生。
  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校组织体检或经参加高考、中职升学体检,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安排
  2021年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招生对象语种学制学费(元/人、年)备注
1520201护理高中及中职生英语35000
2570102K学前教育(师范类)高中及中职生英语34000师范类
3570103K小学教育(师范类)高中及中职生英语34000师范类
4440501工程造价高中及中职生英语34500
5440301建筑工程技术高中及中职生英语35000
6530302大数据与会计高中及中职生英语34500
7530802现代物流管理高中及中职生英语34500
8510201计算机应用技术高中及中职生英语35000
9460701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高中及中职生英语35000
10460306电气自动化技术高中及中职生英语35000
11460104机械制造及自动化高中及中职生英语35000
12470201应用化工技术高中及中职生英语35000
13470204石油化工技术高中及中职生英语35000
14470203精细化工技术高中及中职生英语35000
15470210化工装备技术高中及中职生英语35000
16420404油气智能开采技术高中及中职生英语35000
17420401油气储运技术高中及中职生英语35000
18540101旅游管理高中及中职生英语34500
19520201护理中职生英语35000
20570102K学前教育(师范类)中职生英语34000师范类

说明:1.单独招生学生录取后与参加全国统考学生同等待遇;
  2.经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入校后不能调整专业;
  3.最终计划以辽宁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四、报名及收费
  1.网上报名及填报志愿
  已报名参加辽宁省2021年普通高考及中职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可登陆我院官网www.pjvtc.edu.cn,点击“单独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按流程进行报名。
  第一步:注册。请用真实身份证号和姓名注册,并填报志愿。普通高考单招报名志愿设置为3个有序参考志愿以及是否服从调剂,确定后进行保存。中职对口升学单招报名志愿设置为一个唯一志愿,确定后进行保存。注册成功,并进行网上缴纳120元考试费,注册后请记住密码。
  第二步:登录确认。用身份证号和注册时设定的密码登陆,核对个人信息及志愿填报是否正确。如登录密码忘记,可通过回答问题查找,如果不能找回可与学院招生与就业处管理员联系。
  报名缴费成功后,如放弃报考,报名费不予退费。未缴纳报名费的考生无法打印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次考试。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及缴纳报名费时间:
  参加第一阶段4月10日单独招生考试报名时间:2021年3月9日零时-2021年4月5日24时。
  参加第二阶段9月25日单独招生考试报名时间:2021年8月10日零时-2021年9月20日24时。
  2.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后,学院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核公示。资格审查合格考生登陆我院单招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可通过电话向我院招生与就业处提供正确报名信息,再次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2021年4月6日零时-2021年4月7日24时(第二阶段单独招生为2021年9月21日零时-2021年9月22日24时)。
  3.打印准考证及健康承诺书
  通过资格审查并在网上成功缴费的考生,可于2021年4月8日零时-2021年4月10日24时(第二阶段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零时-2021年9月25日24时)登陆我院招生信息网单招报名网站,按系统提示打印准考证及健康承诺书。
  健康承诺书涉及考前21日内的体温情况、接触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情况等,考生打印后填写,由本人及家长签字。考前由学院统一收回存档。
  五、命题与考务管理
  1、命题
  在教育部和辽宁省的考试大纲范围内,参照高考命题各项要求,组织命题。严格按照《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参见附件1)命题。
  命题、试卷印刷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相关保密规定要求执行。
  2、考试
  普通高考单招考生考试内容:数学、语文、英语,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
  中职对口升学单招考生考试内容:文化课(数学、语文、英语)满分100分,专业综合课满分10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100分。总分300分。
  普通高考单招考试日程安排(第一阶段)
 

考试科目考试 方式考试日期考试时间考试地点
语文、数学、英语笔试4月10日9:00-11:30校本部

 中职对口升学单招考试日程安排(第一阶段)
  

考试科目考试 方式考试日期考试时间考试地点
文化课、 专业综合课笔试4月10日9:00-11:30校本部
职业技能考核技能操作4月10日12:30-17:00校本部

说明:当日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9月25日(第二阶段)单独招生考试日程安排同上。
  违规考生处理办法:在考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处理。
  六、招生录取办法
  1.录取控制线划定
  根据招生计划和总成绩,确定比例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达到相应控制线以上的考生方可获得录取资格。
  2.录取
  取得录取资格的普通高考单招考生和中职对口升学单招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的原则,即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普通高考单招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录取。中职对口升学单招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职业技能考核、专业综合课、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录取。
  3.确定预录取名单
  根据录取办法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4.成绩及录取结果的公布、查询、上报
  2021年4月11日考生可登陆我院官网报名系统查询考试成绩, 复核方式为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校本部查询。(第二阶段查询时间截止到2021年9月26日12时)
  2021年4月12日零时-2021年4月13日24时在我院官网站报名系统中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并在4月26日前将预录取名单上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核备案。(第二阶段公布时间为2021年9月27日零时-2021年9月28日24时,备案时间以省招考办文件为准)。
  说明:凡被我院第一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不再参加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中职对口升学考试及第二次单独招生考试和录取,也不能调整专业。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七、学费、住宿费标准、奖学金及退费说明
  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学费详见2021年单独招生招生专业及计划表,住宿费1000元/人、年。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
  退费说明:首先由学生及家长提出退学申请,持退学申请单到学院招生与就业处等学生相关管理部门办理退学手续,经主管领导签字后到学院财务处办理退费手续。办理退费时需持退学申请单及缴费凭据,财务处根据缴费凭据金额,计算学生缴费学年内在校时间,按月退住宿费和学费。
  八、申诉及举报方式
  1.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统筹领导。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电话:0427-2936016
  九、招生宣传方式渠道
  以线上宣传为主,同时寄送招生宣传材料。如疫情防控条件允许,适当开展线下宣传。
  十、本方案以教育厅最终批复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正邦路999号
  邮编:124000
  招生热线:0427-2936777 2936004 6952899
  传 真:0427-2936776
  网址:http://www.pjvtc.edu.cn
  2021年单独招生工作流程时间安排表(第一阶段)
 

时 间工作内容
3月9日—4月5日考生网上报名、填报志愿、缴纳报名费
4月6日审查考生报考资格
4月7日考生上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4月8日—4月10日考生确认个人信息、打印准考证
4月10日学校组织考试,汇总成绩
4月11日考生查询成绩,成绩异议考生申述
4月12日-4月13日公布预录取结果,学校完成预录取工作
4月26日前录取结果上报省招考办审核备案

 2021年单独招生工作流程时间安排表(第二阶段)
  

时 间工作内容
8月10日—9月20日考生网上报名、填报志愿、缴纳报名费
9月21日审查考生报考资格
9月22日考生上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9月23日—9月25日考生确认个人信息、打印准考证
9月25日学校组织考试,汇总成绩
9月26日考生查询成绩,成绩异议考生申述
9月27日-9月28日公布预录取结果,学校完成预录取工作
根据文件要求录取结果上报省招考办审核备案

附件:1.《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
  2.《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应急预案》
  3.《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疫情防控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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