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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工商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发布:2024-05-09 12:14 来源:石家庄工商职业学院 浏览:8986 【石家庄工商职业学院主页】

学校名称:石家庄工商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院校                    办学层次:专科

一、学院概况

学院的前身是1983年10月共青团河北省委创办的河北刊授学院,1995年6月更名为河北青年进修学院。2003年5月,经省政府批准学院改建为石家庄工商职业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两万人。

学院以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中心,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根本,以高质量内涵式发展为重点,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不断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高度重视学生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培养,近两年毕业生去向落实率均达95%以上。

近年来,学院办学业绩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先后获得河北省依法诚信办学学校、省招生工作先进集体、河北省园林式单位、全国高职院校魅力校园、河北省高校(专科组)口碑榜前三甲学校、河北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一等奖,河北省学校安全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

学院教师相继取得河北省高校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专科组)团体一等奖、河北省青年教师授课大赛(专科组)一等奖、河北省第四届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理论课授课大赛(专科)一等奖、河北师德标兵等诸多殊荣。师生在“学创杯”“蓝桥杯”“ERP沙盘模拟经营大赛”等众多职业技能大赛中,屡获国赛、省赛一等奖。

二、招生专业及相关说明:

学院2024年面向河北省、重庆市、湖北省、湖南省、河南省、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青海省、甘肃省、安徽省、江西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陕西省、吉林省、贵州省、四川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南省等19个省区招生,各省区分专业计划详见各省招生计划或我院网站。    

三、录取原则:

1、录取工作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1)对于实行“专业+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进档考生,依据投档分数进行录取,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按照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对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录取条件时,不进行专业调剂,予以退档。

(2)对于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文史、理工的进档考生,依据投档分数进行录取,将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考生本人报考的专业顺序依次安排其预录专业,若其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可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予以退档。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按照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2、对符合生源省规定的优惠照顾条件的考生,以加分或降低分数后的总分录取。

3、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4、录取考生体检要求要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5. 报考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不宜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宜低于160厘米;空中乘务专业男生身高不宜低于172厘米,女生身高不宜低于162厘米;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专业、铁道供电技术专业、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色盲、色弱不适合报考。

  6、鉴于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专业的行业需求,女生慎报。

  7、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考生的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艺术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相关招生要求。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艺术类统考成绩,并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在河北省按照河北省投档规则计算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其余省份按照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同分考生按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8、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四、收费标准:

  1、学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2、住宿费:分校区住宿条件及收费标准详见学院招生官网。

  3、奖助学金情况: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国家助学金一档2200元/年/生,二档3300元/年/生,三档4400元/年/生。

对于家庭特困的学生,可直接持“入学通知书”在学院设立的“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院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和缓交学费等帮扶措施,全力解决特困学生的后顾之忧,确保完成学业。

除以上奖助学金外,学院还设有300万助翔创业基金,帮扶在校创业的学生。

五、学历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石家庄工商职业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六、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七、学院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滨河街3号 (滨河校区)

             石家庄市鹿泉区山前大道555号(南山校区)

             石家庄市鹿泉区望山路12号(望山校区)

注:2024级新生入学所在校区详见学院招生官网。

八、学院网址:http://www.sjzgsxy.com

九、电话:0311-83858094    0311-83858084   0311-83816545

十、咨询QQ:2246231971   1229731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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