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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旅游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发布:2023-05-05 09:53 来源:云南旅游职业学院 浏览:6553 【云南旅游职业学院主页】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3年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办法等2个文件的通知》(云教发【2023】10号)文件精神,2023年云南省继续实施高职(专科)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为确保学院高职单招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学校全称:云南旅游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5365

校址: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268号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性质: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正式备案设立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学院(专科层次)。

二、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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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招生专业及计划以云南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专业介绍可通过学院官方网站查询。

三、收费标准:按照云南省发改委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学费5000元/年/生。

四、考试报名

(一)报考条件:已经通过云南省2023年普通高考或三校生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核的考生均可填报高职单招志愿。

(二)报考时间:2023年3月20—22日,填报确认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2日18:00。逾期不再办理志愿填报手续。

(三)报考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填报本人高职单招志愿。

2.考生报考时,须认真阅读学院的招生章程、考试大纲,根据规定和要求,选择单招报考专业。

3.高职单招志愿填报应由考生本人进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代替或干预考生填报志愿。志愿填报结束后,任何人(包括考生本人)不得修改考生志愿信息。

4.考生应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对采用弄虚作假、资格造假等手段骗取单招计划、免试计划等照顾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等纪律规定严肃处理。

(四)申请免试入学:符合单招院校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就读高职,具备免试入学的考生,必须填报高职免试批志愿。须按照要求于2023年3月22日前完成填表申请和纸质材料递交,逾期不再受理。

申请免试就读高职(专科)具体事项及要求见《云南省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免试招生工作办法》。

五、初选及公示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

根据报考人数、考生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和本校招生有关要求,按不低于招生计划2倍的比例,于高职单招考试开始前在学校官方网上公布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考生名单。

(二)中职毕业生

文化素质测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按不低于招生计划2倍的比例,在学院官方网站上及时公布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名单。

六、测试安排

(一)测试时间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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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普通高中毕业生评价方式

不分文理科,实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评价方式。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满分22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200分,普通高中毕业生高职单招满分分值420分。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共11门学科(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及通用技术),每个科目按最好成绩等第进行量化(A等20分、B等16分、C等12分、D等8分)。

(三)中职毕业生评价方式

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文化素质成绩满分200分,职业技能成绩满分200分,中职毕业生高职单招满分分值400分。

(四)考试大纲:参见学院官方网站公布的《2023年云南旅游职业学院高职单招考试大纲》。

七、招生程序及录取

(一)2023年高职单招录取采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省招生考试院根据统筹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各高职单招院校组织考试后提供的考生成绩,依据考生志愿、按照考生成绩排序,以院校+专业为单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二)2023年4月30日前,考生可在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查询本人录取结果。高职单招院校于2023年7月集中录取阶段办理完录取手续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参加2023年高职单招考试、体检后方具备高职单招录取资格。

(二)凡参加2023年高职单招且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发放普通高考或三校生全省统一考试准考证,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三校生全省统一考试的考试和录取。

(三)参加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考试的考生务必注意接听电话及短信通知,同时按照时间要求参加网络远程平台测试模拟练习。

九、新生入学及待遇

(一)凡被录取的新生,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按时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复查新生入学资格。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我校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三)新生入学后三周,我校将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进行新生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将按退学或休学处理。

(四)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成绩合格的,颁发国家认可并已进行电子注册的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十、本章程未尽事宜以省教育厅、省招考院的规定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应责任。

本章程适用于云南旅游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单招工作,由云南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云南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地址及联系方式:

1.地址: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268号

2.邮编:650221

3.电话:0871—65187607(传真)651878906518750265126270

4.网址:http://www.ynctv.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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