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洲职业工学院普高注册入学招生章程 (2020年实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江苏省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沙洲职业工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1288,学校在江苏省的代码以江苏省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福新路1号。
第四条 学校简介
沙洲职业工学院创建于1984年,坐落于苏州张家港市。环境生态秀美,教学设施先进,师资力量雄厚,食宿条件优越。设有建筑、纺织、机电、电子信息、经济管理、基础科学、思政教研7个系部40多个专业。笃行“勤奋、求实、开拓、进取”校训。
第五条 学校面向江苏省招收专科生。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沙洲职业工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沙洲职业工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沙洲职业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沙洲职业工学院学生处招生办。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江苏省各地区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江苏省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江苏省生源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江苏省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凡符合江苏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四条 考核方式:学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且取得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第十五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江苏省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江苏省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七条 学校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将根据江苏省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九条 对江苏省普高注册考生的录取采用“先分数、后等级”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普高注册考生的录取原则:考生在规定时间点,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申请注册我校。共分两轮进行,每轮均遵照“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计算机匹配录取”三个过程。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优先满足考生申请意愿,分数优先,同分情况下辅助分高者优先,若再相同,则按等级高者优先”的办法,对申请考生进行择优审核。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优先录取,考生须在注册入学开始10天前,将有关证书的复印件报我校审核。
(1)荣获校级以上(含校级)的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考生优先录取;
(2)在体育、艺术方面有特长的考生和在学科竞赛、创新创造方面有专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3)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经所在中学推荐盖章并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4)有其他突出才能,经所在中学推荐盖章并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5)单科文化成绩优秀或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达到B以上的考生优先录取。
申请优先录取的考生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第二十一条 普通高考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三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江苏省物价局)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文科类专业 4700 元,
工科类专业 5300 元,
艺术类专业 6800元。
第二十四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200元(苏价费[2002]369号、教财[1996]101号、教财[2003]4号、教财[2006]2号)。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学院建立了“奖、贷、助、补、减、缓”六位一体的资助体系。详见《沙洲职业工学院学生手册》(https://zs.szit.edu.cn/website/xsrx/)。
第二十七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福新路1号沙洲职业工学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215600
招生咨询电话:0512-56730120,56730115
招生传真:0512-58251098
电子信箱:zhouli8481@126.com
招生监督电话:0512-56730023
招生监督邮箱:762953518@qq.com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s://zs.szit.edu.cn/website/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沙洲职业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沙洲职业工学院
2020年6月
无锡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学校...
宿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各省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制定...
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 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
苏州百年职业学院2024年中职职教高考专科第二批招生章程
一、院校基本情况招生代码:1971院校全称:苏州百年职业学院院校性质: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习年限:三年二、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厅核定公布的计划为准。三、招生...
河海大学2024年运动训练专业拟录取名单公示
根据《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2023〕188号)和《河海大学2024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等相关文件要求,拟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18人,现将拟...
苏州大学2024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二志愿拟录取名单公示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文件及《苏州大学2024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现将我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二志愿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相关录取事...
东南大学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东南大学2024年继续招收艺术类专业考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10号)的相关规定,东南大学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沙洲职业工学院
江苏招生资讯
- 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征求志愿计划
- 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填报征求志愿通告
- 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本科提前批次 平行志愿投档线 (物理等科目类)
- 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本科提前批次 平行志愿投档线 (历史等科目类)
- 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 平行志愿投档线 (历史等科目类—军队)
- 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 平行志愿投档线 (物理等科目类—公安政法)
- 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 平行志愿投档线 (物理等科目类—航海)
- 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 平行志愿投档线 (历史等科目类—地方专项)
- 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 平行志愿投档线 (物理等科目类—地方专项)
- 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 平行志愿投档线 (物理等科目类—军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