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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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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考生工作实施方案(中职对口升学考生)

发布:2021-08-28 11:48 来源:大连职业技术学院 浏览:7210

一、招生对象

已报名参加辽宁省2021年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且身体条件满足专业要求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学制学费专业咨询电话备注
(元/人年)
460701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40350000411-86871289 
460501船舶工程技术40348000411-86870083、86871281转8213 
440301建筑工程技术100350000411-62614318 
530302大数据与会计80348000411-82140029 
540101旅游管理80350000411-62614315 
540106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4035000  
570102K学前教育(师范类)35350000411-82140013师范类

说明:1.考生所报专业应与中职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2.招生计划以辽宁省教育厅公布计划为准。

3.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4.住宿费收费标准是:每年500-1000元。

三、报考流程

1.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符合条件的考生请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dlvtc.edu.cn),按流程在网上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

志愿设置: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与中职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志愿。

网上报名、填报志愿时间:2021年3月8日—4月1日。

2.资格审查、缴纳报名考试费

请考生于4月2日15:00后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按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缴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可于4月4日前通过电话向招生办提供正确报名信息,再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按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缴费。

缴费截止时间:4月5日。

缴费标准:依据辽宁省物价局和辽宁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明确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报名考试费收费政策的复函》,每位考生每次报名考试费为120元。

报名考试费退费说明:资格审核通过并缴纳报名费的考生,因重复缴费的,予以退回多缴纳的报名考试费;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不退回报名考试费。

3.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在网上成功缴费的考生,请于4月9日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按系统提示打印准考证。

4.考试时间:4月10日。

四、考试办法

入学考试分为普通教育阶段的文化课部分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其中文化课考试、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为笔试,总分400分。

其中文化课部分含数学、语文、英语为一张试卷,各科满分均为100分,合计300分;专业技能测试100分。

考试日程安排

专业名称考试科目考试方式考试时间考试地点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文化课(数学、语文、英语)笔试上午09:00-11:00夏家河校区
船舶工程技术
建筑工程技术
大数据与会计专业技能测试下午13:00-14:00
旅游管理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学前教育(师范类)

注:1.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

2.专业技能测试考试大纲,可登录大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

五、录取办法

1.录取控制线划定

根据招生计划和总成绩,按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划定专业技能测试单科控制线,达到控制线的考生方可获得录取资格。

2.录取

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数学、语文、英语成绩排序录取。

3.确定预录取名单

根据录取办法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4.公布、上报录取名单

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预录取结果,将预录取名单上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说明:凡被第一阶段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不再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中职对口升学考试和高职院校第二阶段单招考试和录取,也不能调整专业。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六、领导与监督机制

1.学校为确保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单独招生各项工作。

考试结束后,由教务处安排人员汇总成绩,由相关人员及负责领导签字后交招生就业处;成绩复核由教务处负责,安排专人负责接待成绩异议考生查询工作,公布查询电话,第一阶段分数查询和复核时间为4月12日9:00—11:00。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申诉请联系:0411-86402316。

3.招生咨询电话:0411-86402285。

七、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八、体检要求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承认高考和中职对口升学体检结果,入校后组织体检复查。

九、新生报到和复查

1.单招新生与统招新生同时入学。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录取规定进行入学资格、身体健康状况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凡不符合录取或体检(包括高考体检和入学复检)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疫情防控工作措施

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详见《大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3月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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