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
浙江高考 [更换]
距离2025高考还剩337
当前位置:首页 > 高校大全 >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 > 招生资讯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嘉兴市 综合类 专科公办

1950年 浙江省 1187亩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发布:2024-05-08 06:31 来源:嘉兴职业技术学院 浏览:3923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

二、院校国标码

12874

、校址

浙江省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桐乡大道547号

、层次

 □ 本科  ☑ 专科

、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

名称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

种类

新生入学注册后,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经考试考核合格且符合条件者,颁发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

、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订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文件和相关规定。招生就业办是学校具体负责招生的常设机构,负责计划申报、招生录取、过程管理等日常事务。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学校面向全国多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无预留计划。

、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于符合《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考生,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录取规则

(一)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达标,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三)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四)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按平行志愿规则录取;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执行。

(五)对实行学校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执行相关省市的规定。进档考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优先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能录取到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录取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到相应专业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六)男女比例:录取到学校所有专业的考生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收费标准

学费

标准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旅游管理、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跨境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管理、电子商务6000元/学年;园艺技术(浙江省户籍免学费)、园林技术、动物医学、现代农业技术6300元/学年;数控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飞机机电设备维修、工业互联网应用、新能源汽车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信息安全技术应用、食品质量与安全、环境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智能建造技术、现代纺织技术、纺织品设计 6600元/学年;工程造价、文化创意与策划、国际经济与贸易、大数据与财务管理6900元/学年;机电一体化技术、软件技术、工业设计 7590元/学年;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9000元/学年;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18000元/学年。

住宿费标准

4人间1600元/生.学年,6人间1200元/生.学年,4改6人间1000元/生.学年。

、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和完善了由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省政府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勤工助学、困难专项补助、社会资助、困难结对以及“绿色通道”等方式组成的全方位联动帮困助学政策体系,确保不让每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纪检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设立招生监督电话,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573-89978168。  

、网址及联系电话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网址:http://www.jxvtc.edu.cn/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zjw.jxvtc.edu.cn/

电话:0573-82751212、89978111、89978066、89978123

、其他须知

(一)学生入学后可根据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申请转专业。

(二)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招生咨询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同时,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开展招生录取活动,任何承诺与学校无关,广大考生谨防招生诈骗。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招生资讯

招生简章